安全常识
天然气的安全使用须知
1.用气前应仔细阅读天然气用户须知,掌握燃气设施的维护、报修及安全常识。
2.一定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,用户必须按使用说明书指示的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项使用燃气具。
3.使用天然气应先点火,后开气。一时未点着,要迅速关闭天然气灶开关,切忌先放气,后点火。使用自动点火灶具时,将开关旋钮向里推进,按箭头指示方向旋转,点火并调节火焰大小。
4.注意调节火焰和风门大小,使燃烧火焰呈蓝色锥体,火苗稳定。
5.教育儿童不要玩弄天然气灶具开关。
6.天然气燃烧需消耗氧气,使用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。冬季气温较低,使用燃气时切勿将门窗紧闭,应注意通风换气。
7.已通天然气的房间,用户不得再使用其它燃料,如瓶装液化气、煤炉等。
8.天然气胶管应使用燃气专用软管,长度不应超过2米,不得穿墙越室,应定期检查、定期更换,发现软管老化、曲折或损坏需及时更换,严禁使用过期软管。
9.软管设置时不得高出燃气灶具的上表面,以防止被炉火灼烤,引发火灾。
10.烹调时,厨房内须随时有专人照料,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,导致天然气泄漏。
11.不要把灶具装在近窗或挡风位置,若不能避免,应留意附近容易被风吹动的对象(如窗帘布),以免引起火灾。
12.切勿放置易燃物品于灶具旁边。
13.油渍及污渍应经常清洁,以免积聚日久,容易着火。
14.外出和晚间入睡前,牢记关闭气源灶前阀,长期不用燃气,一定要关闭表前阀。
15.遇到管道供气突然中断的情况时,应将燃具开关、表前阀关闭,直到接到正常供气的通知后方可恢复使用。
16.因装修楼房需改装天然气管道,要向市燃气公司提出申请,由专业队伍施工,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或乱接然气管道。
17.不准擅自增设、改装燃气用具。如需增设燃气用具应向燃气公司申请,并由专业队伍负责施工。
18.不准在安装燃气表、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堆放杂物、住人。
19.不准在燃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用绳索悬挂杂(重)物,以防管道及设施连接处松脱导致漏气。
20.日常生活中不要包裹各类燃气设施,避免造成密闭空间,漏气封存,遇明火发生事故,出现故障也不便维修。
21.应进行日常检漏,常用方法是用毛刷蘸肥皂水涂在燃气管各接口处,如有气泡出现,即说明漏气。发现漏气,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拨打24小时燃气热线0739-5311777联系市燃气公司进行处理(请一定不要用发生燃气泄漏地点的电话)。
22.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管道系统是否存在泄漏。